2005年6月21日,国务院批准上海浦东新区首家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。按照“全国能借鉴、上海能推广、浦东能突破”的要求,立足“三个着力”(着力转变政府职能,着力转变经济运行方式,着力改变城乡经济社会二元结构),在“三个导向”(需求导向、问题导向、项目导向)方法论指导下,探索建立适应大区域特点、体现扁平化特征的新型行政管理体制;营造有利于市场经济、服务经济、创新经济、开放经济发展的运行环境;率先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。2011年,重点改革工作总体顺利,单机单船融资租赁、期货保税交割、国际贸易结算中心、消费金融公司等试点取得突破并不断深化,入境生物检验检疫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区。集成电路产业链保税监管模式取得新突破,园区“二次开发”取得突破性发展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