浦东新区绩效预算改革成效初显
浦东新区绩效预算改革时间虽不长,但取得了初步成效,各预算部门的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有所增强,财政精细化、精深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,绩效评价结果得到了一定的应用。
一是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。作为一种结果导向型的预算模式,绩效预算必须首先体现政府各部门的权力与责任。从浦东绩效预算改革模式来看,把原来按照“人员-职能-经费”安排预算的传统模式,转变为“公共品-公共品成本-预算”的新模式,通过考核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数量与质量及成本,从制度上强化了政府的内控机制,提高了政府的服务效率。
二是绩效意识逐步增强。浦东新区在绩效预算改革的过程中,初步建立了预算编制、执行、评价和监督紧密衔接、相互制衡的预算管理运行体系,逐步培育绩效预算的制度环境,大大增强了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绩效意识,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共财政支出的效率和有效性。
浦东新区绩效预算改革多措并举
浦东新区绩效预算改革的主要措施包括以下四个方面:
一是建立制度,做好组织保障。近年来,先后制定出台了《浦东新区财政绩效预算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《浦东新区财政预算监督办法(试行)》、《浦东新区街道预算民主理财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《浦东新区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办法(试行)》等各类办法、规程13个,为浦东新区绩效预算改革的顺利推行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。在组织架构上,建立了以“绩效预算改革联席会议”为主导,财政部门统一管理,各预算部门(单位)、开发区管委会、街镇分级分层实施的组织管理体系。2007年成立了“浦东新区绩效评价中心”,专门负责评价项目的组织、实施、推进工作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