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办公室

   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,承担文电、会务、机要、督查、保密、信访、档案、安全、新闻宣传和政务公开等工作。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、财务管理、资产管理以及内部控制管理等工作。

  • 政策法规处(财会监督处)

    承担财政有关地方性法规、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,参与拟订综合性财税政策。承担依法行政、行政执法监督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。承担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。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。研究拟定财会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,协调开展财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,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财会监督职责等职能。

  • 人事教育处

   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、机构编制、工资福利、教育培训、离退休干部等工作。指导财政人才队伍建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