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语

坚持社区视角 政府购买服务培育社会组织

  自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全面推开以来,长宁区以问题导入为抓手,充分依靠群众,尊重群众意愿,积极引导和培育社会组织。2011年,制定《长宁区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实施意见》和《长宁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暂行办法》,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,逐步将助老、社会救助、公益服务等社区服务与管理类工作委托给相关社会组织,推动资源高效整合,提高公共服务效率。

 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。为满足60周岁及以上老人的生活照料需求,长宁区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资源,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或协助提供生活护理等服务。居家养老服务补贴以非现金的“服务券”形式兑现,为部分有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了帮助。截至2012年,全区居家养老达14700人,全区共有养老机构35家,养老床位总数达到5103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