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,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,是新时代做好“三农”工作的总抓手。
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以及本市相关实施意见,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,本市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要求,继续优化财政供给结构,不断完善相关财政支农政策,创新财政支农投入机制,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,聚焦支持“三园工程”建设,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。
围绕“绿色田园”工程建设,重点聚焦13个绿色田园先行片区,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。支持建设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,完善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制度;支持水稻、蔬菜、生猪等农产品供应保障;推进农业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利用,支持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;强化农业科技领域基础研究,发展“机器换人”、无人农场等智慧农业,支持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;支持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,培育创建100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,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。
围绕“美丽家园”工程建设,进一步支持村庄改造及美丽乡村示范村和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,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。支持实施3.6万户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,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;支持完成32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,引导社会多元投入,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片区;支持推进1.27万户以上农民相对集中居住,围绕乡村风貌,提升房屋建设水平。
围绕“幸福乐园”工程建设,安排落实帮扶资金,全力支持以增强“造血”能力为主的新一轮农村综合帮扶工作,支持开展农户收入统计监测,实现精准帮扶;支持农村高技能人才的培养,促进农民就业创业,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;继续支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,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,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。